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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郭向毅巴克·依明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6年1月5日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01月06日14:18   来源:新疆日报

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郭向毅巴克·依明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鉴于博州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长郭向毅,涉嫌严重违纪;鉴于和田县通达建筑安装公司董事长巴克·依明严重违纪,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撤销郭向毅、巴克·依明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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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婉莹、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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