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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泰峰任江苏省代省长(图/简历)

2015年12月04日14:24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石泰峰任江苏省代省长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4日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任命石泰峰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新华网南京12月4日电)

石泰峰同志简历

石泰峰,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5月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1975年9月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1977年7月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1978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1982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7月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至1988年11月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1990年6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1992年9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1996年3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1999年1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1999年10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2000年12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2001年7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2002年2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2002年4月中央党校副校长;2010年9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8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2011年12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2014年6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1月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2月起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二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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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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