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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准张延昆同志职务调整

2015年10月15日07:43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中央批准张延昆同志职务调整

近日,中共中央批准:张延昆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

张延昆同志简历

张延昆,男,汉族,1963年1月生,河南方城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助理调研员,国家司法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正处级秘书,北京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怀柔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怀柔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怀柔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顺义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

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北京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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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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