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19日电 (姚茜)据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8月17日,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马彦平为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大同市人民政府市长。
马彦平同志简历
马彦平,男,1965年4月出生,山西兴县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5年7月, 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工作(其间:1987年6月,在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银行学专业读研究生;1987年6月至1987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借调工作);1987年12月,任山西财经学院经研所助教室主任;1989年3月,任省政府办公厅财贸处科员;1990年9月,任省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副主任科员;1992年7月,任省政府办公厅科教处主任科员;1995年6月,任榆次市委副书记;1996年8月,任榆次市委副书记兼榆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 1997年9月,任左权县委副书记、县长;2001年1月,任左权县委书记;2005年3月到6月,待安排;2005年6月,任晋中市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06年8月,任晋中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09年12月,任朔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7月,任朔州市委常委;2011年8月,任朔州市委副书记;2013年3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无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2015年7月任大同市委副书记;2015年8月任大同市政府党组书记;2015年8月任大同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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