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17日电 (崔小粟)据忻州市政府网站消息,8月14日下午,忻州市委召开全市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山西省委决定:李俊明同志任中共忻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据了解,李俊明此前任大同市市长。
李俊明同志简历
李俊明,男,汉族,1960年4月生,山西定襄人,研究生学历,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
1977年3月定襄县横山小学民办教师;
1978年3月山西省建筑工程学校工民建专业学习;
1980年11月山西省建筑工程学校工作(其间:1982年9月至1985年8月在山西广播电视大学专科班学习);
1984年9月山西省委党校理论专业大专班脱产学习;
1986年8月山西省建筑工程学校教育研究室副主任;
1987年1月山西省建筑工程学校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4月山西省建筑工程学校工程公司经理;
1990年10月山西省建筑工程学校校长助理兼工程公司经理;
1991年7月省建设厅借调工作;
1992年12月山西省东方建设发展公司负责人(副处级);
1994年2月山西省东方建设发展公司经理(正处级);
1995年1月山西省建委建筑业处副处长(正处级,主持工作,其间: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管专业学习);
1997年7月山西省建委建筑业处处长(其间:1997年7月至1999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结业);
2000年8月山西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2000年10月山西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5年3月山西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兼厅直机关党委书记(其间: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四期半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7年5月太原市委常委;
2007年6月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年3月太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其间: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2年1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
2012年3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3年2月大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年5月大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5年8月任忻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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