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叶壮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任命:
叶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罗强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免去:
吴洪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职务;黄东太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陈峰、李智、黄贵琢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周小涛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贺明宇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王顺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黄东太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周静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韩奕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马恒夫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刘刚、朱德川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袁征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栾蓉新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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