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北京:推进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2015年06月10日16:54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北京 推进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北京市市、区(县)两级档案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保所共管理档案267万份,其中,市、区(县)两级公共机构管理档案175万份,包括个人存档120万份,单位存档55万份,服务内容涉及就业管理服务、人事服务、毕业生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代办等诸多领域。自2009年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合并以来,北京市的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按照顶层设计先行、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以促进机构业务融合、推进数字化建设、搭建信息系统平台、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梯次推进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以机构整合为基础,推进业务融合

2011年,北京市对市级层面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了职能整合,将原人事、劳动两个体系下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合并。在此基础上,2012年又将市级层面人力资源公共服务部门进行了全面整合,以市人社局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为统领,整合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三家正处级事业单位,形成公共服务板块;剥离经营性职能,成立人才开发中心,构建经营性服务板块,最终形成了“1+3+1”格局的市级综合服务平台。

作为机构整合工作的重点,市级档案管理服务部门实现了内部管理有机统一,档案业务深度融合,原人事部门管理的流动人员档案和原劳动就业部门管理的流动就业人员档案在管理服务上实现了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服务标准规程统一、存放物理空间统一、对外服务文书统一和接待服务场所统一。

市级机构整合后,2014年市人社局、市编办制定实施了《区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整合试点方案》,在西城、丰台、房山3个区开展首批试点工作,对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整合,成立新的公共服务机构,新机构统一为区人社局所属相当副处级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目前,首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第二批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启动。从结果来看,3个首批试点区通过机构整合均实现了档案管理服务业务的融合和管理机构的统一。

以数字化为突破,搭建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2013年1月,北京市全面启动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将档案进行全本影像化扫描;对履历、自传、学历学位、党团政审等10大类材料中的70余项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同时,将所有数字化后的实体档案进行重新整理、装订,实现规范化管理。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116.2万份,占市、区(县)流动人员档案库存量的66.4%。其中,市本级15万份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及数据采集工作全部完成;17个区(县)中已有14个区(县)开展实体档案数字化加工。

在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同时,该市启动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14年10月信息系统在市级平台上线试运行,实现了档案服务业务在证明出具、人事服务、库房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新信息系统的应用,又进一步促进了市级平台原人事、劳动档案管理服务业务的融合。按照“成熟一个,移植一个,运行一个”的原则,区(县)将分期分批逐步上线,最终实现全市联网运行。同时,该市将以信息系统的全市联网运行为依托,逐步实现档案管理服务相关业务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的统一,形成“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一点登记、多点服务”的新模式,打造“市、区(县)两级管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服务”的新格局。

以标准化为依托,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效能建设

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人事档案业务规范、人事档案数据信息规范、人事档案影像信息规范、人事档案数字化生产规范和人事档案信息安全规范等6项规范,统一了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业务内容,规范了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标准。

加强全市工作统筹协调。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建立市、区(县)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网络交流平台,定期召开议事会议、视频会议及调研座谈会,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及时了解区(县)业务现状,收集区(县)的意见建议和业务需求;加强对全市性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着力解决影响档案正常流转的实际问题,探索建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深化档案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从转变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培育创新思维入手,积极开展政策梳理、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活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编制完成了《档案管理服务政策汇编》,印发全市档案管理公共服务机构,用以指导工作。适时组织专题培训、以干代训活动,2014年共组织市、区(县)两级档案管理服务人员5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启动了“知识库”建设工作,将档案管理服务相关业务知识,以业务工作事项为单位,形成标准化的全文检索数据库,面向全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开放,提供统一、规范、权威的问题解答。(京仁轩)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