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志荣同志的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志荣辞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