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南宁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危朝安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关于南宁市委主要负责人职务任免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决定,王小东同志任中共南宁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余远辉的中共南宁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危朝安指出,自治区党委决定王小东同志担任南宁市委书记,是从大局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南宁市工作的高度重视。
危朝安希望南宁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坚决维护南宁市大局稳定、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市委班子的带领下,凝心聚力抓发展,心无旁骛干事业,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步伐、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6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喻云林同志在北海市召开的市级四家班子领导干部会议上宣布,王小东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北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小东同志简历
王小东,1962年1月生,汉族,山西灵丘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9月从部队转业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工作,任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0年9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副局长;
2004年7月至2007年4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副局长兼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其间:2005.03—2007.04挂任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
2007年4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长级);
2009年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书记;
2010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1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5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简历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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