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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湖县: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双延伸”

2015年05月21日13:2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新疆博湖县 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双延伸”

近年来,新疆博湖县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双延伸”制度,做到“凡提必查、凡转必查、凡进必查、凡有举报必查”。

“双延伸”包括报告对象和报告内容延伸。报告对象从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延伸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在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副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近期可提拔乡科级副职人选、村两委正职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规范为基本情况类、经济情况类、社会交往类、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内容延伸至报告对象的学历、社会兼职情况、个人工作经历、奖惩培训情况以及报告对象的家庭拥有车辆、土地、林地、亲属中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主要社会关系、海外关系等情况。每年定期向县委组织部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有关事项;对新纳入报告对象的随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报告对象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讯员 尹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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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小粟、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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