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发布的通知,日前召开的荔湾区人大常委会上,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决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任命刘捷担任荔湾区代理区长。
26日下午,荔湾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市委任免决定。市委同意,刘捷任荔湾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晏拥军同志荔湾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同意提名刘捷为荔湾区人民政府区长人选、免去晏拥军荔湾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27日上午,在荔湾区人大常委会上,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决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任命刘捷担任荔湾区代理区长。当天,荔湾区人民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召开,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稿)》,会议由刘捷主持。
从2013年12月起,荔湾区长晏拥军挂任广州市府副秘书长、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指挥部总指挥远赴梅州。期间,他的主要工作由荔湾区常务副区长刘晨辉暂代。
代理区长刘捷出生于1963年10月,曾在白云区担任团委书记,并在白云区街镇任职长达10年,先后担任竹料镇镇长、景泰街党工委书记和石井街党工委书记;2007年元旦前,刘捷调任海珠区副区长,最初分管民政等领域;2009年该区领导分工调整,其分管水务、城管执法等;2011年,刘捷接棒该区常务副区长,负责建设和园林绿化、城市更新改造、水务、农业和农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土房管、城乡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曾主持海珠湖和海珠湿地建设。 (记者/昌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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