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小官未必小权 “家事”也是“公事”

处级干部透明的“国家档案”

2015年03月30日09:15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处级干部透明的“国家档案”

报载,我国将建干部诚信档案,今年副处级以上干部随机抽查比例提至10%。2010年来我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始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现又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核实力度,无疑会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

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总量达到150万名。

“严打”虚报

抽查核实:

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重点抽查:对拟提拔的对象、后备干部等进行核实。

抽查力度: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

抽查成效:①2014年中组部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

②各地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

填报内容变化

1997年:填报内容增加官员及配偶子女的房产、婚姻定居、涉嫌犯罪、经营情况、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等个人事项。

2006年:配偶子女在外国或港澳台公司任职情况要报告。

2010年后:县处级副职及以上官员需报告内容达14项,包括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

《规定》范围

①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组织集中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②科级干部是否纳入报告主体范围,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决定,全国不做统一安排。

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4项。

涉及“家事”8项——本人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五个一律

①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

②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

③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④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

⑤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删除保密条款

1997年,发布的《有关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指出,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

2010年,删除保密条款,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可经批准后查阅。

(记者 杨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张玉、程宏毅)
相关专题
· 地方要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