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我国将建干部诚信档案,今年副处级以上干部随机抽查比例提至10%。2010年来我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始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现又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核实力度,无疑会进一步发挥这一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
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总量达到150万名。
“严打”虚报
抽查核实:
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重点抽查:对拟提拔的对象、后备干部等进行核实。
抽查力度: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
抽查成效:①2014年中组部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
②各地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
填报内容变化
1997年:填报内容增加官员及配偶子女的房产、婚姻定居、涉嫌犯罪、经营情况、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等个人事项。
2006年:配偶子女在外国或港澳台公司任职情况要报告。
2010年后:县处级副职及以上官员需报告内容达14项,包括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
《规定》范围
①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组织集中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②科级干部是否纳入报告主体范围,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决定,全国不做统一安排。
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4项。
涉及“家事”8项——本人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五个一律
①凡是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
②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
③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④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
⑤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删除保密条款
1997年,发布的《有关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指出,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
2010年,删除保密条款,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可经批准后查阅。
(记者 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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