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南京市纪委获悉,今年南京将建立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评价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依据。
今年南京将出台多项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首先由南京市委发文,落实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情况。上级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各级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完善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原则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现场质询,并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进行点题述廉。
今年南京将建立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已有个别区、市级部门进行试点。下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接受纪委委员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评价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依据。
此外,南京还将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记者 颜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