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肖盛峰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刘晓滨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
张淑华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先导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岩坡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于华为大连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马振海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耀明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彤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茂元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洪仁为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刘文健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于勇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先导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晓滨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傅世敏、王永达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丛世有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秉诚、范中伟、于秀军、郭拥军、鲁梅、迟宝俊、梁斌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耀明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夏宪平、于孝智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岩坡的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关正义的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本玉的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邰洪义的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明的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庭长职务。
批准免去:
李彤的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茂元的长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撤销:
张宝礼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