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张幸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免去张家贞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吴在存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刘毅的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徐贱云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杨斌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孙新军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陈永的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