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董碧仙(女)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二、任命王江凌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任命蔡毅明 (女)、秦传熙、林伟、黄长升、陈敏 (女)、詹强华、史寅超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免去陈裕南(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范晓云(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姜建州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