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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2014年10月13日14:5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山东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近期,山东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组织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守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等十个方面对从严治部、从严带队伍提出明确要求。

突出党性锻炼,打造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的干部队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对党和人民事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组织程序办事,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等,并通过加强党性教育、部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组工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突出素质提升,打造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加大对组工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原则,通过集中轮训、专题培训、任职培训、入部教育等方式,加强组工干部的政治理论武装、党性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以及经济科技法律人文等知识培训。建立组工干部定期上讲台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为部机关干部作业务辅导。市县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部门举办的组工干部培训班。分级建立组工干部培训档案,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参加培训,确保实现全覆盖。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破除论资排辈思想,消除隐性台阶,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组织上下级组织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任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综合业务部门和基层党政班子挂职锻炼,到艰苦地区对口支援建设。建立组工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经常选派干部到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等活动。

突出从严管理,打造充满活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严把组织部门入口关,除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外,具有与本部工作人员、本级及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等,不得调入或录用。改进组工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注重在平时、关键时刻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了解干部,注重听取下级组织部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及时掌握组工干部综合信息;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选任组织部长,突出德的考察,加强廉的考察,重点考察岗位匹配性和胜任度;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加大组工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断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结构,保持团队的生机和活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部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双向约谈、诫勉谈话、函询回复制度,从严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组工干部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重视组工文化建设。(通讯员 鲁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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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璐、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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