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基层偏远职位公务员“招不来、留不住”问题,近年来,陕西积极探索实践,先后出台了面向服务基层“四类人员”定向招录、降低门槛扩大生源范围、紧缺专业合并职位、空缺职位公开调剂、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中专门招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公务员招录工作的老大难问题。
放宽范围解决“招不来”。为解决基层法医、城乡规划类、建筑类等因社会考生资源不足,专业职位“招不来”问题,对这些急需专业职位适当调整招考方式,具体措施是:法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不作陕西生源、陕西区域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定,面向全国进行招考;以市或县为单位,对设置法医、城乡规划类、建筑类专业且其他资格条件完全相同的职位进行合并,录用计划累加,在合并后的职位中注明具体录用职位;降低开考比例,法医、城乡规划类、建筑类的合并职位招考比例达到1∶2即可开考;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选择具体录用职位。
限定生源解决“留不住”。对部分贫困偏远乡镇的职位,限定本地生源报考,同时,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限定,确保形成一定的职位竞争;对报考限定报考生源的职位约定5年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合同,以保证能招来、能稳住。对国家级贫困县降低开考比例至1∶2即可开考。
对招考过程产生的全部空缺职位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学历、专业、性别等职位资格条件不作变更,结合对空缺职位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对户籍、生源地、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可适当调整放宽。
开展从优秀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录用公务员工作。2013、2014年连续两年从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岗位的优秀人员中,考试录用了700余名公务员,改善了全省公务员队伍结构,树立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不拘一格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讯员 陕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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