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扬州市人大会议上获悉,扬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其中市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统一精简10%,由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管理,用于充实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环境保护、法制监督等重点方面和基层一线的人员力量。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机关人员编制精简20%,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全市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由市政府负责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 (李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