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一项重要工作,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胆探索,不断深化制度创新,规范招聘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2011年以来,全省事业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000余人,得到用人单位、考生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该省不断加强“五项工程”建设,做到公开、公平、规范、科学、监督,使公开招聘的阳光照耀在燕赵大地上。
实施“三个公开”
推行招聘“阳光工程”
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所有公开招聘信息都发布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同时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过程公开。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进展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结果公开。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按时公布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实现机会均等
打造招聘“惠民工程”
河北省在招聘工作中规定,岗位条件设置不得“因人画像”。制定岗位条件设置指导意见,招聘单位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对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不得设置倾向性、歧视性或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更不得因人设岗、因人画像。除特殊岗位需要外,一般情况下,不得对性别提出限制,对政治面貌不得有限制,不得在学历上作出过高要求;一般招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招聘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人才的,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设置要准确、规范、合理、适当,以教育部门目录为基础,范围不得过窄。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既不能有意放宽学历、专业、户口、年龄等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都能报上名。
严格规范程序
确保招聘“放心工程”
河北省在招聘工作中,严格程序,做到三个规范。一是招聘方案制定严格规范。招聘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制定招聘方案,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来审核。二是笔试面试过程规范。在命题、制卷等环节,制定统一和规范的流程,严格保密制度,严防试题泄露,提高命题的公信力。按照国家一级考试标准,加强笔试各环节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面试环节,实行工作人员、考官、考生入围管理,建立面试考官选派或外聘制度,实行面试考官异地交流。三是招聘结果审批规范。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条件、计划等确定拟聘人员,保证招聘过程合法、合规、真实。
推进科学管理
实现招聘“聚才工程”
河北省在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的实践中,针对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特点,充分考虑不同层级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层次、类别的差异性,对省直与市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的方式有所区别。将招聘高层次人才与一般工作人员区别对待,合理确定采取选聘、单位招聘、统一招聘方式和程序,适应各类事业单位选人用人需要。积极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不同岗位的考试方法和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不断增强考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通过考试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和创新,提高考务管理的科学性,实行网上阅卷,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招聘“廉政工程”
河北省各级人社部门把公开招聘作为廉政建设风险控制点,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检查,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程序的规范运行,既保证了单位用人质量,又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干部廉洁从政。一是建立监督巡视制度。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对每次招聘考试,均选派监督员到场巡视,监督指导公开招聘工作。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的各个环节,通过及时公布监督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对于面试环节,部分地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阳光操作。三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今年5月,省委组织部、人社厅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由厅级干部带队,组成5个检查组,联合对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处理。
通过加强“五项工程”建设,近年来,河北省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基本做到了社会、招聘单位、选聘人员三满意。(靳彦丽 林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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