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实施干部选任监督“三在先”工作法,把监督关口移到动议前、提请研究前、考察前;
●实行组工干部联系领导班子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考察、考核;
●实施实名推荐、全程纪实、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干部选任全程监督。
去年以来,安徽宿州市注重日常管理、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追究,有效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总体水平的提高。
该市探索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三在先”工作法,进一步前移了干部监督工作关口。一是动议前,先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直接把涉案或有信访待查、正查的人选屏蔽在组织的视野之外。二是提请研究前,先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时把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剥离到组织的视野之外。三是考察前,先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把有疑点的人选隔绝在组织的门槛之外。通过“监督三在先”工作法,对“问题干部”中止动议或不予推荐,既防患于未然、保证了人选质量,又降低了知晓率、避免了负面影响。实施以来,宿州市先后有10名干部被终止动议,8名干部被取消考察资格,7名干部被暂缓使用或取消任用。
市委组织部制定了组工干部联系市管领导班子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考察、考核。通过列席联系单位(县区)重要会议,参与重大活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实地调阅走访等形式,全面收集干部日常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信息,准确掌握干部道德品质是否优良、能力方面有无严重缺陷、工作中有无重大失误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联系组每月将干部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市委组织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部长办公会研究分析,市委每半年听取一次情况汇报,重点梳理汇报干部是否有违规违纪、重大工作失误、严重作风问题以及在急难险重工作中的表现等方面的信息。通过月梳理、季分析、半年一汇报,让市委、组织部领导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年终,联系组综合日常了解掌握情况及年度考核测评情况,对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功能发挥、运行状况及领导干部个人表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班子配备、干部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作为班子调整、队伍管理监督和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依据联系组汇报及年度考核情况,先后对52个班子、71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先后有21名考察对象因德才表现方面的问题,被暂缓使用或取消任职资格。
为了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权责相一致,该市先后实施了实名推荐制度、全程纪实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全程监督。实名推荐把监督延伸到干部动议环节,要求市管领导干部向市委推荐干部要如实提供署名书面推荐材料,对组织和推荐的干部负责,发现严重失责、失误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实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如实记录,由分管部领导、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用铁的纪律保证干部选拔任用风清气正。发现“带病提拔”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其提拔使用过程进行倒查;发现拟提拔使用干部有严重问题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去年以来,宿州市先后对2名“带病提拔”干部进行了倒查,先后有2名市管领导干部因推荐干部失察失误进行了书面检讨。(通讯员 朱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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