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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建立“四位一体”实绩考评机制

让干部综合考评有“绩”可循

2014年09月19日14:1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让干部综合考评有“绩”可循

  如何打破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局限性,避免“一考定终身”?近年来,湖北随州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周报月评”记实绩、“一线考核”比实绩、“一考四评”考实绩、“阳光考核”晒实绩“四位一体”考评机制,打好平时考核的“组合拳”,让干部综合考评有“绩”可循。

  该市建立部门党政正职“周报月评年考”制度,对84名市直部门党政正职履职情况实行过程化动态管理。每周编印党政正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供市领导参阅;每月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按“抓两头”的原则,形成《每月工作运行分析》报告;每季度结合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向市党政联席会议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建立详实的实绩档案,并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记优”、“记差”管理,为年终综合考评和班子定期分析研判提供重要依据。

  搭建多层次的实践平台,把干部考评的“镜头”聚焦到经济建设主战场、社会发展最前沿,使干部“干在一线、比在一线、考在一线、用在一线”。在市管领导班子层面,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跟踪问效,考核干部的担当和作为。在乡镇领导班子层面,以镇、村发展竞赛为抓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用县域经济和乡镇综合排名、城乡面貌变化衡量干部实绩。在村(社区)层面,实行市直、区、街道三级干部联系包保,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一线考核干部,用民生指标、幸福指数、乡语口碑“丈量”干部实绩。

  探索建立“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社会评议、市委全委会评价、职能部门评定”的综合考评办法。按照考评主体与考评对象的“知情度、关联度、责任度”关系,合理确定评价主体中不同层面意见的不同权重。社会评议主要是引入第三方评价,委托国调队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意调查。职能部门评定包含两个方面,把有一票否决权职能部门的评价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由统计、发改、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实行数据直报,维护考核数据的客观独立、真实准确。

  对干部实绩实行“三项公示”,一是考核前网上公示,每周定期将《党政正职工作周报》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随州组织网公示;二是考核时述职公示,采取书面述职、会议述职等形式,公示考核对象工作实绩,在民主测评时对实绩真实度进行测评;三是考核后任前公示,在任前公示拟任干部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一并公示干部的工作简历、职责分工和近三年实绩考核等情况,公示内容事先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及考核组审核把关。在领导班子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增设“大众评审”环节,由考评办与纪委、统计局、“两代表一委员”等各方代表组成评审团,听取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综合成绩靠前、靠后单位一把手述职,对述职单位工作绩效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提出红旗单位和重点管理单位评审意见。同时,对干部实绩进行综合分析和多方印证,做到横向有排序、纵向有对比,整体有研判、个体有分析。(通讯员 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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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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