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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4年08月09日14:40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汪珍霞

  张平

  孙剑峰

  马维敏

  田振林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汪珍霞,女,1964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副处级)、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厅级)。

  张平,1965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武警某总队司令部警备处副团职参谋、警备办公室主任、装备处副处长,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自治区纪委办公厅行政处处长、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正处级)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副厅级)。

  孙剑锋,1963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级秘书,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正处级督查员、调研员兼副主任,自治区党委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调研员兼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书通信处处长,拟任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马维敏,回族,1965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银南地区团委副书记,吴忠市团委书记,吴忠市利通区委副书记(正处级),盐池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正处级)、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吴忠市利通区区长,拟任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副厅级)。

  田振林,1964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宁夏财经学校副校长、党委委员,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部长(主任)等职务。现任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拟任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副厅级)。

  以上拟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8日至8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750066。举报电话:(0951)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发布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和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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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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