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决定:
孙永平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刚同志任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周歆昕同志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欧阳建平同志任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王虹同志任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