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任命李北群同志为淮阴工学院院长;
任命吴建华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许兴友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朱晓文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陆为群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杨正亚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张有东同志为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陈明辉同志为淮阴工学院正院级调研员;
免去朱汉清同志的淮阴工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金叶玲同志的淮阴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史金飞同志为淮海工学院院长;
任命宁晓明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永强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舒小平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杜军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梅英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王洪法同志为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任平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校长;
任命周汝光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郑元林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方忠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命钱进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免去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任命刘广登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黄军伟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蔡国春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1年;
任命何保全同志为江苏师范大学副校级调研员,免去其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超同志的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郑葵阳同志为徐州医学院院长;
任命赵世鸿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印晓星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徐开林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蔡红星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
任命徐海波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郑骏年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高嘉玺同志为徐州医学院副院级调研员;
免去吴永平同志的徐州医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许承明同志为南京晓庄学院院长;
免去王国聘同志的南京晓庄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李文虎同志为常州工学院院长;
任命吉飞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汤正华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李江蛟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张红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
任命朱海山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王传金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林慧钦同志为常州工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志伟同志的常州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张新科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院长;
任命沈超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宋农村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殷惠光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冬冬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刘洋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李苏北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韩宝平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正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张仲谋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郝朝军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免去其徐州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王英伟同志为徐州工程学院副院级调研员;
任命易中懿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任命常有宏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郑建初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余文贵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周建农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贤金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任命黄俊同志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免去严少华同志的省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庄娱乐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所长;
任命郭忠仁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李维林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冯煦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姚东瑞同志为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
任命宇文扬同志为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副局长;
任命周春林同志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任命张毅同志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方仪同志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任命王钧铭同志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张旭翔同志的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晏仲超同志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马能和同志的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席海涛同志为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免去陆国平同志的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待 续)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