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关心、支持基层的要求,去年以来,重庆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建立健全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加强政策引导,破解基层偏远地区招人难。落实少数民族人员考录优惠政策,重点对黔江、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5个偏远区县的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政策照顾,拿出本区县每次招考计划中20%以上的职位定向招录,录用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占录用总人数的5%。为解决艰苦偏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部分县还限定了考生的户籍,原则要在附近3个县的范围内选择;对于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在3年以上的规定。在2013年招录计划中,共有17个县、42个职位343个指标实行了考生户籍的限定。
健全激励机制,增强基层公务员队伍的活力。重庆在2013年出台的《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工作第一线。副厅局级以上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市管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评选对象,处级单位表彰比例要严格控制,处级干部表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市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表彰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表彰总数的5%以内。去年,该市评选表彰的143名第三届人民好公仆中,来自区县、乡镇或执法监督、窗口部门等基层一线直接服务群众的公务员有116人,占表彰总人数的81%。推荐获得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合川区审计局、渝北区龙兴镇政府和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的酉阳县法院第二人民法庭法官白明德、奉城监狱第七监区民警陈益平均是基层单位和基层公务员。赴云南、新疆两地参加休假疗养的50名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也均来自基层。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出台了《重庆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十不准”》,明确规定公务员特别是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公务员行为准则。在5个区县和6个市级部门的一线窗口部门试点建立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联系点,督促指导各级机关推行工作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在公务员教育培训上,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每年组织五分之一的基层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5年内累计参加2个月的脱产培训,确保全部轮训一遍,实现培训全覆盖,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基层公务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在全市处级以下公务员中开展了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的公需科目培训,培训公务员15.8万人。围绕“提升基层公务员科学发展、服务民生能力”的目标,以区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部门科级干部、乡镇(街道)中层领导干部、区县经济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执法岗位公务员为重点,举办了2期示范培训班,培训164名基层公务员骨干;指导和督促各区县举办38期骨干培训班,培训基层公务员2280人。
畅通流通渠道,让基层公务员上得来。在市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规定,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先后录用165人,占市级机关招录总人数的98.3%。全面实施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度,上下半年分两次开展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全市36个市级机关向区县基层提供425个遴选职位,6600多名基层公务员报名参考。通过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实现了公务员队伍内部“二次择优”,优化了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了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据悉,重庆公开遴选公务员数量占全国省级机关遴选总数的14.2%,居全国前列。(通讯员 渝公局)
相关专题 |
· 《中国组织人事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