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12日电 (崔小粟)据北京组工网消息,北京市委组织近日发布李涛、翟吉考2名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具体公告如下:
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李涛、翟吉考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李 涛
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拟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男,59岁(1955年2月生),汉族,河北辛集人,1975年8月入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法律专业)。
曾任北京市昌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昌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2年7月任现职。
翟吉考
现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拟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
男,56岁(1957年4月生),汉族,河北辛集人,1979年6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高级政工师。
曾任武警北京二总队十七支队政治处主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处级干部,干部处副处长,副处长、调研员,副处长、代处长、处长。2013年12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3月10日至3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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