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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干部夫妻须避亲任职 拒不服从交流将被就地免职或降职

2013年12月25日08:08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南京规定干部夫妻须避亲任职

12月24日,南京市纪委通报了南京规范干部交流任职工作的具体规范,官员“夫妻档”严格轮岗调整,不得突击提拔干部,并规定拒不服从交流将被就地免职或降职。

交流对象分别是,区党政领导;“夫妻档”;市级机关领导班子和部门中层;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领导班子;公安、城管等。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且双方在同一领导班子内任职,或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职务,或担任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或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避亲交流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规范中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执行上级党委(党组)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执行。同时,不得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以干部交流为借口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干部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交流决定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属于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干部有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违反纪律的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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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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