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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

2013年12月17日09:2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太原12月16日电  (记者冀业)记者从山西省委办公厅获悉:山西省决定对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用人员进行专项清理,所有借用人员应在2014年1月底前一律回原单位工作,逾期未回原单位的,一经查实,视作旷工处理。

据介绍,山西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的工作人员,省级单位借用人员的清理,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省纪委、省编办、省人社厅组织开展;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清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退治理旨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切实改变过去那种动辄以人手不足为由随意借用人员的做法。山西还规定,确因阶段性或区域性中心工作需要继续借用的,须由借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借用人员的单位,将给予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长期派出借用人员或长期空缺编制较多的单位,由编制部门核减其编制总数。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7日 11 版)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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