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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调查“黄骅市62名科级干部被提前离岗”事件

“62名干部仍然在编在岗,但已离开现职”

2013年12月12日08:3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62名干部仍然在编在岗,但已离开现职”

  近日,有媒体报道,11月15日,河北黄骅市委组织部宣布:全市科级干部超过53岁,副科级干部超过52岁的全部提前离岗休养,同时提高三级工资。全市共有62名科级干部被列入这一名单,其中还包括两名“正值政法工作黄金年龄的”司法系统干部。这些干部中有人向媒体反映,他们是“被提前离岗”,需在“自愿报告”上签字,不签就是违反组织纪律。

  12月9日,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沧州市委组织部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目前,62名干部仍然在编在岗,但已离开现职,职务发生变动。”

  据12月2日《新京报》报道,其中一名干部回忆称,11月15日上午,市里开常委会确定了离岗干部的年龄:正科53岁以上,副科52岁以上。按这个年龄标准,共有62人需离岗。

  当日下午,超“年龄线”的62名干部被召集至市委六楼。这名干部发现,人大、法院、检察院、审计局、卫生局、老干部局、公安局、看守所等单位都有人接到通知参会,其中包括许多单位的“一把手”。市委组织部部长宣布了相关决定。

  会议结束后,62人被组织部工作人员带到市委大楼二楼组织部排队签字。据多名签字的干部回忆,签字的单子是一个制式表格,上面打印着“我自愿辞去现有职务”的内容,还留着一个签字的空格。提前离岗后,市委给每人提三级工资,大约每月多一百六七十元。

  现场,59个人“自愿”辞去了职务,有3个人没有签自愿辞职的表格。

  有多名干部反映,下午开完会,他们回到单位,发现已经有欢送会等着了,单位领导说了几句“辛苦”、“兢兢业业”、“高风亮节”之类的客气话,就要求他们将办公室钥匙交出来。

  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网友质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干部管理规定?是否存在提工资、提前离岗和吃空饷等问题?

  对此,黄骅市委12月2日下午发布了“中共黄骅市委关于调整62名乡科级干部不再担任职务有关情况的说明”。

  该说明称,不存在提工资、提前离岗和吃空饷问题。相关干部只是不再担任现任乡科级职务,仍在编在岗,没有被要求离开工作单位、岗位“回家”。

  同时,对不再担任职务人员,黄骅市委坚持征求本人意见,个人自愿辞职,未作“现场签字”等硬性要求。目前,所有相关人员都已陆续签字自愿辞去现任乡科级职务。由于涉及人员较多,出于提高效率考虑,统一了报告格式,但在本人签字前都能面对面沟通,不存在被提前离岗和拒签辞职报告的问题。

  该说明还称,此次干部调整的背景是,近几年来,黄骅市乡科级干部队伍调整的数量和频次非常少,尤其是2011年年底以来两年基本没有调整干部,导致干部流动缓慢,一地一岗一职任职时间长的人员较多,年龄结构老化。

  当前,需要选用一批年轻有为、充满活力、敢于担当的干部,去推动黄骅的发展。调整前,与相关人员尤其是涉及的一把手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调整后的集体谈话会上,对他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涉及的大多数干部,都能心平气和地支持市委决定。

  不过,黄骅市委的这份情况说明,并没有使该事件得到平息。

  12月3日,河北沧州市召开紧急常委会,决定就“黄骅市62名干部被提前离岗事件”成立联合调查组。

  12月9日,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勇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该事件被报道后,沧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12月3日下午,沧州市委组织部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赴黄骅市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目前,该事件仍在调查过程中,同时根据要求,黄骅市作为调查对象,不能接受任何媒体采访。此前,黄骅市委发布的“中共黄骅市委关于调整62名乡科级干部不再担任职务有关情况的说明”并不正规。

  张勇还说,目前,62名干部仍然在编在岗,但已离开现职,职务发生变动。“离开现职,并不是离岗”,张勇特意强调说。

  张勇表示,市委相关部门对此事件非常慎重,待调查清楚、拿出处理结果后,才能由市委组织部向社会各界发布调查和处理结果。另外,该事件调查清楚之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进行调整。

  未到退休年龄的干部提前离岗是否符合我国相关干部管理规定呢?

  据了解,按照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规定,一般科级干部退休年龄应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我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春晖说,如果是公务员到了一定年龄自己提出提前退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是有关部门强制要求公务员提前退休,则涉及剥夺自我选择权的问题,与《公务员法》所规定的退休要求相抵触。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燕继荣说,领导干部提前离岗俗称“退居二线”。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到一定年龄后,“退居二线”的现象非常普遍,并非是黄骅市所独有。“一些有经验的地方政府往往悄悄地干,但此次黄骅市的做法规模较大,且统一行动,影响非常不好。”

  “退居二线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把一些岗位腾出来,留给下面年轻人。虽然这一做法违反了《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可这在中国也是一种无奈的现象。”燕继荣说,近年来,中央对于地方机构和公务员的数量是严格进行编制管理的。在此编制管理环境下,“人多职位少、流动性不够”是地方政府和基层部门的普遍现象,“退居二线”是解决相关问题的普遍做法。

  “对此,应该完善公务员制度设计,使公务员有合理晋升通道,而非政务官和事务官不分。”燕继荣认为,在理想的公务员制度设计中,多大的机构,办多少事情,需要多少公务员,需要进行合理化确定。同时,这些公务员需要有严格、畅通的晋升通道。而目前在我国的公务员体制中,政务官与事务官不分,所有的人一旦晋升成科长都是干部。

  还有专家认为,这种提前离岗和干部年轻化没有太大关系,实质就是为了腾位置,干部利益均分。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提前离岗的话给下面的人腾出位置来了,更多的人能享受更高的干部待遇,这是变相的福利。如果按照正常年龄退的话,会减少很多官员。”

  “黄骅市62名干部被提前离岗事件”引人关注的另一原因是,该事件与日前中央提出的“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互相矛盾。一面是延迟退休已被部分人解读为政策趋势,另一面是提前离岗现象普遍存在。

  对此,燕继荣认为“延迟退休”是从中央政府站在全局的角度来考虑的,但地方政府的视角主要着眼于地方利益。“中央政府强制性下命令、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是解决提前退休、吃空饷等问题的有效方式。”

  韩春晖表示,对我国而言是否延迟退休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一方面,延迟退休对于年轻人上升途径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国家培养干部不容易,某些干部仍然年富力强,如何人尽其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应该放开更高职位的社会竞争。”韩春晖说,根据人才成长规律,有些人属于“大器晚成”,而公务员的竞争考试范围限于主任科员以下,一些成才慢的人难以进入公务员队伍。“一定意义上来讲,体制内竞争与体制外竞争并存,才能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竞争能力。”(王雪丽 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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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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