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18日电 (李源)据《贺州日报》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刘宏武同志任中共贺州市委委员、常委。
17日,贺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宏武为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潘志金辞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刘宏武简历
刘宏武,男,汉族,1966年12月生,湖北长阳人,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西贺州市委委员、常委、副市长。
1985.09--1989.07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学习
1989.07--1993.06 能源部中南电力设计院工作
1993.06--1995.09 广西北海市土地局地籍科工作
1995.09--1995.12 广西北海市建设信息中心工作
1995.12--1996.04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
1996.04--1999.04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1999.04--2000.04 广西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副处级)
2000.04--2001.12 广西北海市土地局副局长(兼)、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
2001.12--2003.02 广西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1.08-2003.02抽调任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3.02--2004.05 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北海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处级)
2004.05--2005.06 广西北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工委书记,北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2005.06--2006.10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6.10--2006.11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建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6.11—2006.12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建委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6.12—2007.03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03—2010.02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0.02--2012.06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其间:2010.09--2012.01挂任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
2012.06 任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3.09 任广西贺州市委委员、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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