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实现常态化
长春市着眼为未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储备优秀党政领导人才和各类专业人才,针对党政机关选拔人才视野不宽、渠道单一等情况,从2010年起,连续4年采取公开遴选的办法,面向市以下基层选拔235名优秀公务员充实市直党政机关。
《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出台以后,长春市对相关做法进行了细化规范,制定了《面向基层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2013年7月,按照新的办法组织实施了本年度遴选工作,纵向跨机关层级,横向跨部门系统,考试考察有机结合,既看基层经历,更注重基层表现,遴选迈入了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阶段。
面向基层一线体现导向性。调查发现,长春市公务员队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直接从高校毕业考入的多,从基层一线考录的少;市级单位和部门工作过的多,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少;本地的多,外地的少。科级公务员中,来自基层一线的仅占21%,具有县乡党政机关工作经历不到10%。与此同时,由于长期缺乏向上流动的制度安排,一些经验丰富、实际能力强的优秀基层公务员由于“天花板”效应,缺乏上升空间,影响了积极性。为破解上述问题,长春市决定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将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作为市直党政机关充实工作人员的重要渠道。原则上只要出现空缺岗位,除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外,均须采取统一公开遴选方式选拔补充工作人员,一大批熟悉基层情况、实际能力较强、具有发展后劲的优秀公务员充实到市直党政机关,更多具有培养潜力的好苗子主动扎根基层、到一线创业,促进了基层公务员的良性流动,在全市形成了“优秀人才到基层锻炼、机关干部从一线选拔”的良好用人导向。
明确资格条件确保针对性。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需要,合理设置资格条件,进一步聚焦岗位需要人才,直接从“学过、干过、甚至管过”的基层公务员中遴选人才,有效提高了选才的针对性。仅2013年这次遴选,全市共从基层选拔法检部门岗位公务员59人,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等专业院校,有法检专业工作经历,绝大多数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共选拔文字综合岗位公务员14人,均有比较丰富文字综合岗位经历;其他各个职位也都从具有基层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到了合适人选。这些公务员到市直部门后,很快就进入了工作角色,能够相对独立承担工作任务,用人部门比较满意。
突出重点环节提高科学性。精心设计遴选的测试环节,以测试的科学性保证遴选的科学性。在笔试环节,侧重从基层实际情况和领导机关需求的结合上命题,充分体现试题的开放性、现实性、启示性和区分度,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在面试环节,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对报考相同或相近岗位人选进行集体面试,围绕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相互比较中综合评价、横向对比人选之间的差别,从中发现优秀人才,进而挑选到与岗位要求相适合的人选。
坚持全程公开增强透明性。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公务员的鲜明特征,贯穿在遴选工作的全过程,遴选政策、遴选计划、资格条件、测试成绩、遴选结果等都通过一定方式及时公开或公示,确保打造“公平跑道”和“阳光赛场”。为体现公平竞争,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严格审核遴选计划,资格条件设置宽严适度,原则上不得设置与专业、岗位无关其它条件,禁止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遴选人员平等竞争。遴选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巡视考场,设立专门的举报和咨询电话,接受公众监督。(通讯员 杨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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