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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组织部与国开行内蒙古分行开展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

2013年07月18日10:59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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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合作开展了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自治区选派5名干部赴国家开发银行交流挂职,交流挂职进一步夯实了银政银企合作基础、促成了多个领域的贷款融资合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贡献了应有力量。

交流挂职工作开展以来,挂职交流干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增进分行与相关盟市、企业的联系沟通上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合作基础,实现了合作共赢。在挂职干部的推动下,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与包钢集团签署《战略客户合作协议》、与兴安盟行署召开扶贫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兴安盟现代农牧业产业化扶贫合作协议》、与赤峰市政府签署新一轮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等一系列的合作框架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与盟市和大企业的合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交流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双方合作,取得了突出的实效和丰硕的成果。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已向李克强总理高度关注的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项目承诺贷款11.2亿元并发放贷款5亿元,向国际会展中心发放贷款4.7亿元,为青山装备制造园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发生雪灾和地震的通辽市发放应急贷款1.5亿元。为赤峰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放贷款1.1亿元,1亿元的雪灾应急贷款也是及时到位。向集宁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项目承诺13.5亿元,有力支持乌兰察布物流园区产业的发展。为东胜至阿康中心物流园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发放贷款3亿元。为包钢集团新增外汇贷款6000万美元,开发20亿元的短融、汇票等业务。(记者 红艳)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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