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应根据干部德的表现特点,把干部德的考察贯穿到干部选任全过程,从更大范围内把干部的德考准、考实。
细化德的考核评价标准,使考察有据可依。坚持对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考察,细化为具体的评价指标。如政治品德可细化为“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坚持原则、发展观和政绩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关键时刻表现”;职业道德可细化为“爱岗敬业、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项目;家庭美德可细化为“父母关系、生活作风、子女管理、邻里关系”等内容。对每一项里的小项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分解,如政治立场可以分解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党性观念等。在正面评价中,对上述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和分值,进行量化测评。
创新德的考核程序和方法,使考察科学准确。对干部的德的考察是干部考察中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就是要在干部考察的各个环节都加入对干部德的考察和评价,并作为优先考察位置。如在述职环节,先述德;在民主测评环节,先测德;在个别谈话环节、先谈德。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考察方式对干部德考准、考实。如引入“反相测评”方式,根据群众对干部德的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置必要的反向测评内容,一般问题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突出问题要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建立干部社区报到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社区活动档案,并进行公示,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把拟提拔重用干部基本情况在所居住社区进行张贴公示,充分听取社区党员群众意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
树立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坚持把德的考察结果作为干部职务调整、表彰激励、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干部德行档案,对干部的德进行跟踪考核考核评价。同时,完善考察结果分级预警机制,对考察中发现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委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由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对其进行敲警钟;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形成从严管理干部工作导向。
(徐森鸣 作者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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