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组织人事

强化考评:激发干部监督内生动力

记者 夏中南 孙忠法 
2013年06月28日16:2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李华/绘

你对本次人大会议会风是什么评价?对这次换届选举的风气是什么评价?是否有人为进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拉票?……

在今年1月召开的北京市“两会”上,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收到了一张换届风气测评表,对换届、选举风气以及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评价。测评结果将被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考评正成为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个有力杠杆。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监督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并列,作为干部工作五个重要环节之一,写入了党章。近年来,围绕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一些地方组织部门探索创新,通过强化考评,有效撬动了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如何抓铁有痕

传导压力促层层抓落实

2011年7月6日,贵州省惠水县和平镇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选举结束后,上级组织部门组织换届风气测评,参会的87名镇党代表对换届风气满意率进行了评价。

2011年以来,各地先后进行了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换届。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中央组织部自始至终用“一个知晓率、三个满意度”来考核评价换届风气,及时通报考核结果。通过督查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激发了整治工作的内生动力。

“对换届中干部状态的评价一栏中,大家不仅打‘√’认可,还在文字表述处,写下了对这次换届选举切实的感受评价,比如,坐等换的少了,安心工作的多了……”江西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谢爱隆,参与了该市区县换届考察工作,对测评带来的风清气正的效果印象深刻。

风气测评是对换届中的选人用人行为进行考评监督。那么,非换届时的选人用人行为如何进行考评监督?

一些地方将“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把“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同步组织实施,有效破解了上述问题。

“干部工作怎么样、提拔任用的干部行不行,今天由大家来评一评。”在四川省资阳市总工会日前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会议上,工会负责人用这样一句话作为开场白。该市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向全市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延伸,在57个有干部任免权的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组织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切实扭转了个别单位选人用人透明度不高、公信力不强等问题。

“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对用人决策者是一种提醒,对新任用干部来讲,也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有利于强化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选人用人上的自我约束,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有关人士指出。

考评并非只能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也可以促使平时监督更加有效。

在温州瓯海区,选任干部实现了评议的常态化。该区对在中层干部使用上有反映或争议的单位,实行不定期开展即时评议,作为调查了解情况和监督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有效加强了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广东则通过新的考评载体,将监督工作抓在平时。2010年,广东省运用换届风气测评的经验,建立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示范单位”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出了通过日常监督考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新方法、新途径。

有评论认为,公信度来自于开放度、透明度。考评相当于一面“镜子”,它客观地刻画出了选人用人行为的“衣冠相貌”,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而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

如何用考评撬动监督工作

用科学指标引领监督工作跃升

强化考评推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考评指标如何设置?

综观地方各类考评探索,内容大多包括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接到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对用人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等。那么,该如何设置指标,才能全面促进监督工作的加强,江苏的实践值得借鉴。

2012年年初,在深入总结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经验基础上,江苏省委组织部整合资源、集成创新,提出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阳光监督”的干部监督工作思路。为推动该项工作,江苏省委组织部专门印发了《选人用人“阳光监督”考评实施细则》。

翻开这个考评办法,可以发现干部监督工作被细化为6个大类、31个小项内容。每一项都从质量、效果进行了赋分。整个考评实行百分制。

“各项任务、各项举措、各个环节都被分解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指标,形成了系统的操作指南,成为干部监督工作的‘听诊器’。”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要真正成为“听诊器”,还需要科学的权重设计。

考评实施细则科学分配指标权重,重点突出抓好干部主要业务,设置了全程监督、惩戒监督、群众监督、正面监督等类别指标,既注重以考核整治薄弱,也注重以考核推进重点工作、专项工作。

“通过开展量化考核,全省各地各部门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一年来,市县党委及组织部门下发有关文件189个,主要负责人专门批示134次。干部监督工作各项业务进一步深入开展。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中,全省未发生一起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盛克勤说。

2012年底,扬州市选取了其中的11项重点内容进行了预考核。通过考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责联审”、《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有效促进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规定动作到底到位。

既注重以考核抓好常规,又注重以考核引导创新,是考评办法的另一个特点。在考核指标体系中,江苏省专门设置了“探索创新”类别,鼓励地方开展创新试点和实施重点项目。

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陆河社区,干部监督员王春明每周都要集中整理群众反映的情况。2012年,宿豫区探索实施的“阳光监督员”网格化管理工作,成功申报为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创新项目。该区选聘了243名干部“阳光监督员”入驻社区,做好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德行表现监督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在考评推动下,江苏全省已研究确定了127个重点创新项目,着力破解干部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负责实施的重点项目,市、县党委组织部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人,上级组织部门通过现场督查、电话抽查等形式及时跟踪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加强业务指导,有效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通过量化考核,省内各地各部门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升。考核带来的压力,可以促使大家想办法更好地推进工作,打造亮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胡赣江说。

如何切实发挥考评作用

强化结果运用树立从严监督导向

采访中,有基层干部认为,考评是一种“利器”。如果考评仅仅是做出评价,结果不能兑现运用,就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严格兑现奖惩,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并进而促成建立更灵敏有效的管理机制。

基于此,不少地方在实践中,都注重刚性运用考核结果,加强结果通报反馈,传递压力、激发动力。湖北秭归县建立测评结果反馈机制,采用与班子成员集体座谈的方式,当面指出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让被测评单位明确问题的“症结”和改进的方向。同时,对选人用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组织调整建议。

浙江省绍兴县对“一报告两评议”实行结果公开、排位公开,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评议结果与年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评优挂钩,凡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民主评议结果满意度排位列入末五位的,该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年底的考核评优中不得被评定为优秀。

为了更好地运用考评结果,一些地区引入信息化手段。针对“一报告两评议”的结果,天津市南开区运用计算机技术,设计评议数据统计分析模板。对每个被评议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动生成民主评议结果“簇状柱形图”,和每名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结果“百分比堆积柱形图”,使结果更加形象、直观。

在考评工作中,一些地方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四权”,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有序参与和评价干部监督工作。测评、第三方调查等民意调查方式也被广泛运用,成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教授指出,工作怎么样,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只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来评判,才不敢马虎、不敢懈怠、不敢滥用权力。

考评产生的倒逼效应,让很多组工干部感受颇深,“考评是对选人用人行为的一次全面的‘体检’。受考评者要想不‘出一身汗’,在干部工作中必须要严而又严、慎之又慎,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公信度。”江苏省扬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新中表示。

“评出了杠杆效应,增强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评出了震慑效应,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评出了规范效应,提高了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对于考评的作用,盛克勤如是评价。

江苏省干部监督百分制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全程监督(20分)包括:按规定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每两年开展一轮,并做好报告、通报和督促整改工作;每年全面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做好综合分析和结果运用;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及经济责任审计,做好整改提高和结果运用等7项内容。

群众监督(18分)包括:完善“12380”信访、电话、网络、手机举报平台,做到专人值守、及时受理;通过新闻或网络媒体开展干部任前公示,规范举报渠道和受理机构;建立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等7项内容。

正面监督(14分)包括:开展党员干部关爱提醒、认真执行诫勉谈话和组织函询制度等4项内容。

惩戒监督(20分)包括:对组织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按照规定组织查核处理;对查实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严肃纠正并及时进行通报;上级组织部门受理各地信访举报工作情况等4项内容。

组织保障(12分)包括:党委或组织部门专题研究“阳光监督”,党委领导就“阳光监督”作出专门批示;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按规定参加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部务会;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内容。

探索创新(16分)包括:承担省级以上组织部门确定的干部监督工作创新试点或重点课题、特色工作被上级组织部门评为年度创新创优工作成果等4项内容。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相关专题
· 《中国组织人事报》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