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6月26日电(吴思瑶)据深圳宝安网消息,深圳市宝安区召开区委五届四十五次常委会议,会上宣布林梓明任宝安区委副书记,协助区委书记布置区委日常事务,受区委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分管社会建设和政法工作、工会、青年团、妇联、残联,联系区人大、区政协相关工作。同时,林梓明还将继续兼任区纪委书记。
林梓明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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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梓明,男,1962年4月出生,广东省揭阳市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1年9月-1985年7月,长沙交通学院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本科学生;
1985年7月-1986年5月,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86年5月-1989年3月,交通部组织部六处、二处干部(其间:1987年7月-1988年6月参加中央讲师团赴四川支教);
1989年3月-1993年3月,交通部人劳司领导干部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89年10月)、主任科员(1992年3月);
1993年3月-1995年6月,深圳市南山区人事局职改办负责人、工资编制科科长(1994年5月);
1995年6月-1997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
1997年5月-2003年6月,深圳市委组织部组织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组织员(1999年11月)、副处长(2001年12月);
2003年6月-2006年4月,深圳市委组织部老干处处长(其间:2002年9月-2005年7月在职读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
2006年4月-2008年6月,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
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1年1月,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委员、常委,区纪委书记。
2013年6月任深圳市宝安区委副书记兼任区纪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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