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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李和义
2013年06月14日14:0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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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监督是最基本、最直接的监督,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是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

当前,群众监督对于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面了解掌握干部日常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应该清醒看到,群众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些群众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乏力等问题依然存在。

要树立群众监督理念。“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只有让群众有效参与到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中,才能更好地了解掌握群众的认可度,才能选出群众认可的干部。要着眼推进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让更多的群众在更大的空间、更深的程度、更多的环节上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真正落实好群众的“四权”。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坚持用群众观点审视干部选任工作的问题和不足,用群众标准来评议干部工作的成效。

要激发群众监督热情。了解是参与的前提,要广泛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法律法规,让群众掌握干部工作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以及相关法规的主要精神,让选拔任用干部的“尺子”握在群众手中,让群众增强干部选任监督的“主体意识”,自觉地从政策要求的视角来看待干部工作,以政策要求的方式参与干部工作,用政策规定的手段监督干部工作。

要搭建群众监督平台。搭建“选择”平台,彻底跳出以往“干部评干部”的自我循环,让群众为干部“画像”,让群众成为干部考察真正的主体,把选择权真正交给群众。搭建“表达”平台,把群众监督贯穿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任用全过程,畅通各种表达渠道,让每一个来自群众的声音都能得到顺畅的表达,得到应有的重视。要搭建“反馈”平台,对群众反映的干部选任工作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实名举报,做到有信必查、有信必复,坚持查核结果反馈制度,并严格保护举报人,增强群众监督的信心。(作者单位:吉林省桦甸市委组织部)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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