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实施打击盗窃‘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功摧毁了多个集盗、运、销为一体的盗窃团伙,‘三车’盗窃案件破案率逐年上升,2012年破获盗窃‘三车’案件6000余起,案件同比下降24.6%……”这是在近期浙江湖州市的干部调整工作中,一份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示的干部实绩材料。今年以来,浙江湖州市推行提任市管干部实绩公示制度,由考察对象选取近三年来最满意的2-3项工作,以200字左右的短材料形式在单位内公示,把业绩亮相在“聚光灯”下,接受监督评议。
除了改进干部考察程序设置,今年以来,浙江省湖州市还从提高谈话对象意愿表达、增强谈话内容针对性、写准写实考察材料等方面入手,着力破解考察材料“千人一面”等问题,为选准干部提供更为翔实、准确的评价依据。
针对一些谈话对象欲说又止、闪烁其词、避重就轻等现象,该市配强考察力量,由部内资历深、考察经验丰富的中层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充分发挥他们人头熟的优势,营造宽松、平等的谈话氛围。在对考察对象书面征求意见时,要求干部群众列举出对考察对象1-2个印象深刻的特点和不足,以及1-2项成效明显和不太让人满意的工作。在3月的一次干部考察中,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共对6名考察对象提出了27条次的意见,其中涉及不足和不满意工作的有9条次。
为增强考察谈话的针对性,湖州市采用了“3+2”谈话模式,即:对主要领导和考察对象本人实行“两头听”模式:先听取主要领导评价和本人自我评价,以此为基础确定与其他干部的谈话要点;在谈话结束后,针对谈话中还需深入了解的问题再向主要领导或本人进行询问,确保谈话不留死角。具体考察谈话实行“三段”模式:先“泛听”,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大致掌握基本情况;然后“分析”,考察组根据已掌握的材料再细化研究下一步谈话的侧重点;最后根据侧重点进行“深听”,谈话中适当开展互动,对需要了解的问题作深入追问。
考察材料的结构体例、语言表述等也有了明显改进。增设“主要特征”版块,在考察材料开篇就把考察对象最鲜明的特征用2-3句话进行描述。重组“现实表现”版块,着眼体现考察对象的个性化和差异化,把最鲜明的特点放在前面。丰满“不足之处”版块,对干部的不足之处进行深入分析,对产生的原因、具体表现等进行描述,把不足之处深入立体地反映出来。(记者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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