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推进中未获得奖项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问题,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等发生重大事故的,取消领导干部的评优资格”……这是江苏省连云港市给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上的“新规矩”。近期,连云港出台文件,对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考什么、谁来考、怎么考作出具体规定,并全面运用,有效解决了以往年度考核中存在的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为干部队伍施加了压力,增添了动力,激发了活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针对以往考核工作中标准不统一、考核主体重复交叉、考核周期相对较长等相关问题,连云港明确规定全市1100多名市管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全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做到了让全体市管干部在一个标准下比较分析,在一个体系中评价评判。
在考核内容上,连云港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尤其是对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情况的考核,明确规定了党政正职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为全市市管党政正职总数的15%左右,对本年度获得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一等奖,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推进一等奖,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经组织认定后,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均未获得奖项或被评为软环境建设“较差单位”的、在领导班子考核中被确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14个单位,直接取消该单位领导班子优秀等次评定资格。
考核流程包括“六步骤”,即领导干部围绕考核内容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实事求是作出自我评价;召开民主测评会,要求市管领导干部公开述职,并让参会人员根据述职及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客观填写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各单位结合市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集体研究后对领导班子副职提出建议等次,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市领导分别汇报;市分管领导确定班子副职考核等次,并提出正职的建议等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确定班子正职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重要依据。2012年年度考核中,12名领导干部因工作实绩突出、考核结果优秀被提拔重用;3名领导干部因在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中服务对象不满意被通报批评;23名领导干部因民主测评中单项评价明显偏低被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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