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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3年05月03日13:54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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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经中共兰州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7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兰州市监察局副局长、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兰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兰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兰州市林业(三北)局副局长、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兰州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兰州市统计局副局长、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共青团兰州市委员会副书记、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2.报考共青团兰州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须在43周岁以下(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任副县级干部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人员,可比照相应职务层次执行。

年龄在35岁及以下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经历可放宽至3年以上,任职时间可放宽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任正、副科级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

以上工作经历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合格)以上。

6.具有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应的任职资格(详见《兰州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人选资格条件一览表》,可登陆“母亲河——兰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www.mqh.gov.cn查询)。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5月6日至5月20日)。报考人员携带《兰州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登陆“母亲河——兰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下载并填写,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其中3张贴于报名登记表上)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经历证明(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一律到兰州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兰州市公选办”)现场报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百合花宾馆24楼会议室)。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履历量化。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兰州市公选办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各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报名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合格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同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兰州市公选办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照《履历量化评价标准》进行履历量化评价。(《履历量化评价标准》可登陆“母亲河——兰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查询)。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兰州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6月1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兰州市公选办以各职位应试者笔试成绩占50%、履历量化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初试成绩。每个职位根据应试者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6月16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主要测试各职位应试者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由7人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兰州市公选办按照应试者初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在“母亲河——兰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上统一公布。

(四)组织考察

兰州市公选办根据各职位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差额考察。

(五)决定任用

兰州市公选办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差额票决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甘肃日报》《兰州日报》和“母亲河——兰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上公示7天,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查实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对决定任用的人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合理安排。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1.公开选拔工作由兰州市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

2.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兰州市纪委(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1—4603037 4603044

监督电话:0931—8425612

兰州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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