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姜建军等同志拟提任或重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姜建军,男,1964年8月生,汉族,河南商城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拟任中共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刘燕,女,1970年9月生,汉族,山东青岛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工程师,现任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拟任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王宏彬,男,1965年4月生,汉族,吉林镇赍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助理研究员,现任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兼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副书记,为宝安区政府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至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市委大院前楼526房,联系电话:12380、82106316,传真:82103047,邮政编码:518006,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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