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针对企业业务范围宽、地域分布广、管理幅度大、监督难度高的特点,坚持从严监督与关心服务相结合,立规矩、拓渠道、重疏导,以干部履职安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以领导人员健康成长推动企业科学健康发展。
立规矩,规范权力运行。完善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规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10多项制度,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组织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借鉴跨国公司在高层人员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台了境外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控股(参股)企业专职董事和监事管理办法等制度;境外机构、控股(参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一岗双责”,要求既抓好经营提高效益,又负责对我方人员严格监督,并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干部监督部门述职。出台领导人员“十严禁”规定,禁止领导人员利用中国石化资源和平台以及职务便利和影响力谋取私利,违反规定者一律先停职,再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拓渠道,扩大监督覆盖面。一是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在集团公司人事部设立了监督处,并赋予领导人员管理等处室在业务管理方面的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处牵头抓总、相关处室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机制;直属单位人事部门设置了干部监督科或干部监督岗。二是形成监督合力。党组巡视组把对领导人员监督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对巡视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交给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纠正和督办;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了信息沟通和联合查处机制,对涉及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进行联合调查核实;利用好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业务部门的监督资源。三是推进干部监督向社区、家庭延伸,通过党员服务社、居民听证会、居民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居民对领导人员日常生活情况的反映。
重疏导,及时纠正偏差。在监督工作中,对少数“问题干部”给予特别关注,做到既严格监督、严肃处理,又诚心帮助、耐心疏导。对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不强的领导人员,坚持主动介入,利用班子考核、民主生活会、干部约谈等时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疏导。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人员,注重“治病救人”。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环保、稳定方面的压力大,对在这些方面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人员,坚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跟踪关注。对有不良反映和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记者 仁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