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贺州市出台《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实绩公示办法(试行)》,规范实绩公示的程序和方法。《办法》规定,实绩公示对象为拟提拔为市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考察人选和进一步使用需考察人选以及其他因职务变动需要实绩公示的人选。
公开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工作经历,重点公开基层工作经历;二是任职经历,重点公开前一级或现职级首任时间;三是主要特点,重点对德才表现作出定性评价;四是主要业绩,重点反映近3年来的工作思路、取得成效等。市委常委会正式确定拟任人选后,实绩公示同干部任前公示一并公开在贺州党建网等平台。公示期满,无群众反映和举报,或群众反映和举报经调查不影响任用的,市委组织部向市委提出正式任用建议,否则提出不予任用或暂缓任用建议。(通讯员 贺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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