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
张文全同志任吐鲁番地委委员、书记;刘新胜同志不再担任吐鲁番地委书记、委员职务。
刘剑同志任哈密地委委员、书记;郭连山同志不再担任哈密地委书记、委员职务。
曾存同志任喀什地委委员、书记;程振山同志不再担任喀什地委书记、委员职务。
闫国灿同志任和田地委委员、书记;闫汾新同志不再担任和田地委书记、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