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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选拔万名大学生到基层工作

2013年03月31日13:47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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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作为省委、省政府集中力量为民办实事之一,今年我省将再次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等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

今年,我省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0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农技推广、农产品安全检测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6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同时,将兰州新区基层岗位纳入招录范围,根据新区需要选拔配置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人才;进一步加大对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配置力度,招录指标分解方面继续对民族地区予以倾斜,特别向甘南州增加200名指标,用于选拔藏、汉两语都懂的高校毕业生专业人才,为甘南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提供人才支撑。

此次选拔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4月份,向社会公布招录方案;5月份,组织报名;7月份,全省统一组织考试;8月份,审批录用;9月份,组织岗前培训,安置上岗。凡属甘肃生源,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此次选拔。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项分值相加为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增加面试环节。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记者卢吉平)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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