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米玛顿珠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田红旗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显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颜义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秀芬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
罗群花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副检察长;
秦晓红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费超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志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贺斌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
仓决卓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
王军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
杨静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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