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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不得设置与职位无关的报考条件

2013年03月22日15:1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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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在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要求各招录机关在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设置时,坚持做到报考条件与招考职位相匹配,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放开学历条件限制、鼓励当地人员报考等措施,解决艰苦偏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学历条件的设置,体现了招录机关根据对职位需要实事求是的分析,让更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有机会参与平等竞争。本次共提供招录指标1735名。其中要求专科以上学历690名,占计划录用总数的39.77%;本科及以上学历1010名,占计划录用总数的58.2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名,占计划录用总数的2.02%。

在专业资格条件设置方面,各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对从事综合管理类的岗位,尽量按照不限专业、限学科门类、限专业大类和限相关专业等设置。本次计划招录的597个职位中,不限专业要求的有140个职位、限专业大类或学科门类的251个职位、限相关专业的11个职位,分计总数为402个,占整个招录职位总数的比例为67.45%,有专业限制的职位仅占32.55%。此外,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秀山自治县鼓励当地周边户籍的考生报考,对享受了优惠政策的考生,实行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以上的限制性规定。(通讯员 渝公宣)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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