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王明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荆亚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 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伟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贵亭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孙立梅、吴梦菲、蔡德成、张 辉、金京子、焦洪涛、高小强、尹 旭、唐宝山、赵 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媛媛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邢 昕、李书平、王 键、刘显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绥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