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同意,对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职位进行竞争性选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职数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1名。
二、对象和条件
黑龙江省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驻省中直单位)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确定为推荐人选: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正处级以上干部;
3、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三、组织推荐
参加竞争性选拔人选由各市(地)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委和中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在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中经组织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四、竞争性选拔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经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公示和考察后,研究提出2名差额人选,提交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竞争性选拔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报名需填报的材料由省委组织部发至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省纪委和公证机关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12380)。
咨询电话:董昭0451-53637057;李斐0451-53637409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1号楼134、136房间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13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