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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党校201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02月28日13:45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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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我省培养适应“三区”建设和“两新”目标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经省委批准开办的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2013继续招生。

一、培养目标

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培养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级专业人才和领导人才。

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够长期坚持学习者。

三、专业、学制与学历

(一)专业设置

1、经济学专业

经济管理研究方向。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国民经济管理学、现代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发展经济学、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当代世界经济、经济统计与分析、青海经济发展专题研究等。

2、社会学专业

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方向。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社会学概论、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学史、公共政策学、发展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政治社会学、制度经济学、人口社会学、社会工作、环境社会学、和谐社会建设专题、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等。

3、法学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方向。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法理学、中国宪法学、经济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合同法学、刑法学、中外法制史、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研究等。

4、行政管理学专业

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方向。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政治学、现代管理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政府经济学、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比较行政学、行政领导学、行政法学、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组织行为学、中国行政思想研究、非政府管理概论、行政管理专题研究等。

(二)学制

学制两年半。采取在职自学、集中授课、统一考试(考核)的教学方式。每学期集中上课2次,每次10天;平时按照教学计划学习和研究。每学期末参加省委党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考核)。

(三)学历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通过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者,颁发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四、报考事宜

(一)招生工作坚持“自愿报名、组织批准、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必须:1、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表上由工作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注明考生现有学历、职称、职级、职务),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6张;4、交报名费、考务费、资料费、补习费共390元。

(二)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5月15日止。

(三)报名地点

在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教研综合楼六楼学籍科)报名。

(四)青海省党校招生委员会对报考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1、公共科目: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英语(参考分)。

2、专业科目:

经济学专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管理理论。

社会学专业: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方法。

法学专业:法理学、宪法学和部门法学。

行政管理学专业:政治学基础概论、公共行政管理学概论。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前补习:2013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分专业集中进行。

考试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30日

考试地点:省委党校教学楼

六、录取和注册

青海省党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注册,缴纳学费、教材资料费,取得学籍。

七、收费标准

根据青发改物价[2004]921号文件规定,每学年学费4500元。

招生咨询电话:(0971)4395605

招生联系人:李老师 罗老师

招生网址: http://www.qhswdx. com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2013年2月27日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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